其二,《立法法》第97条第1项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定。
(二)1809年及其以后:宪法地位的重新确立与现代化 1809年瑞典因与俄国的战争失败,失去了芬兰,贵族与部分军队发动政变,迫使时任国王退位。1937年的修改还引入了公文的概念,此后在法律的历次制定与修改过程中,如何界定公文,其实也就是信息,哪些属于需要公开的公文一直是十分重要的问题。
(一)1772年至1809年:规范的降级 瑞典等级会议由于派系纷争导致了僵局,议会制难以为继,1772年,国王古斯塔夫三世趁机发动不流血的政变,重新建立了君主专制,这标志着自由年代的结束。2009年的《信息公开与保密法》规定政府机构具有制作并维护公文登记的义务,[41]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检索号、收发人和主题,而且这种登记本身也是有权要求获取的公文(第5章第2条),任何人都可以要求查看每天的政府公文登记。丹麦则在1998年欧盟《奥胡斯公约》的通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公约规定了环境领域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但无论消极还是积极的层面,都是看重信息公开的工具主义价值。至于信息公开的方式,既可以要求当场查看,也可以要求提供复本(第12-13条)。
另外一个是,贵族担心,如果公开议会的议事录,很多人在发言时就不会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1761年,诺登克兰茨在讨论著作与出版自由的政论中称:在自由社会,著作与出版自由是确保理性与正直并防止腐败的最有效方式。在另一个关于水电项目业主资格审批意见书的合法性争议中,法院认为行政机关的职权、程序依据,笼统引用福建程序规定第51条,该条共有四款,每款内容和用情形均不相同,没有明确适用哪一款。
法院认为,人事厅的录用考试行为没有违反法定程序,未告知诉权和起诉期限,只是影响当事人的起诉期限的计算,不影响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23]参见刘家海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不准报考公务员行政决定案,南宁市中级法院(2005)南市行终字第119号。[44]参见刘洪彪诉新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工商行政许可纠纷案,邵阳市中级法院(2012)邵中行终字第50号。由于地方行政程序立法的缺陷,行政机关也可能利用自我纠正制度,反复撤销行政决定,从而规避立法中的办案时间规定。
法律规范与案件审查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2、程序规范抑制了地方行政和地方司法的脱法行为 本文84个案例中所适用的行政程序规范,并非是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而是对福建程序规定、广西程序规定、湖南程序规定的具体条款的具体适用。
黄某某诉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治安行政处罚纠纷案,怀化市鹤城区法院(2010)怀鹤行初字第18号。(3)第29条计3次,内容是行政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研究这些批量性案例的目的,旨在观察地方行政程序立法的适用情况和实施实效,从而评估地方行政程序法治的水平,以及地方司法对行政程序的遵守和推动。但是,没有国家统一行政程序法的缺陷也暴露无遗,行政机关和法院在取行政行为分类上,可能故意规避对某些行政行为的程序规制。
法官在事后评论中提到福建程序规定适用的有1次,被判决撤销行政决定并赔偿。厦门维科自控工程有限公司不服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案,龙岩市中级法院(2004)岩行终字第39号。宁化县燃料液化气有限公司第一门市部诉宁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纠纷案,宁化县法院(2003)宁行初字第14号。但是,地方行政程序立法几乎不涉及命令的制定,如《新潟市行政手続条例》(2008年)、《国頭村行政手続条例》(2004年)、湧別町行政手続条例(2009年)等,均未规定命令的制定程序。
另外,本案在制作执法现场笔录时也没有相对人和见证人的签名,违反了福建执程序规定第24条和38条所规定的勘验检查笔录制作的签章程序、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的签章和注明拒签原因的规定。郑某诉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治安行政处罚纠纷案,怀化市鹤城区法院(2010)怀鹤行初字第17号。
在环保处罚案件中,相对人提出在处罚决定书中规定相对人只有15日的起诉期限这一瑕疵,使其诉讼权利受到影响,违反广西程序规定,但法院认定不影响诉权[24]。同样,城市执法监察部门作出强制拆除决定时,未向相对人调查取证,未制作询问笔录和现场笔录,执法过程中未出示有关法律手续,法院认定程序严重违法[15]。
1970年的纽约州行政程序法,就是联邦行政程序法和标准州行政程序法(1946年版和1961年版)双重竞争和压力的混合物[3]。例如,在土地确权案件中,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湖南程序规定,市政府的确权过程的程序合法,利害关系人认为骗取签字,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判决维持土地行政裁决[34]。肖某某诉某县房产管理局等房屋注销登记纠纷案,郴州市中级法院(2011)郴行终字第23号。某案中,相对人认为行政决定被撤销,应该依据湖南程序规定,予以行政补偿[10]。柳州市丰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柳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柳州市中级法院(2011)柳市行终字第96号。[28]参见于立深:违反行政程序司法审查中的争点问题,《中国法学》2010年第5期。
(二)地方行政程序法确立了监督行政的新手段 1、违反程序,是构成对行政决定的否定性评价的重要标准 在司法裁判中,有多种缘由构成行政决定的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行政赔偿、责令履行职责、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谭京善诉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行政确认纠纷案,郴州市北湖区法院(2011)郴北行初字第11号。
[11]参见杨某某诉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纠纷案,怀化市鹤城区法院(2012)怀鹤行初字第24号。 (五)程序轻微瑕疵的利益衡量 1、轻微程序违反的情况 何谓轻微程序违法?轻微程序违法如何处理?这是当事人经常争辩的问题。
湖南程序规定第74条用四款说明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举行听证会的条件,并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权利。刘新辉诉湘乡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强制措施案,湘乡市法院(2010)湘法行初字第22号。
例如,相对人认为城管部门违反了福建程序规定第34、37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和记载事项的规定,在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房屋,致使其损失惨重,剥夺了相对人的合法权利。这样,我国缺乏遵守判例原则的司法缺陷,将会得到弥补。 (三)地方行政程序法促进了程序理念和程序权利的崛起 1、程序意识 程序是法律的重要争点。[32]参见郭龙礼与北海市规划局不履行规划行政管理法定职责纠纷案,北海市中级法院(2012)北行终字第21号。
李正伟诉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行政复议纠纷案,长沙市岳麓区法院(2009)岳行初字第34号。第73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意见、申辩的权利,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地方行政程序立法中,行政机关变更或撤销行政行为进而重新审理的程序,属于内部程序。同样案例是,公安局未按立案调查、延长作出处理决定时间的程序,逾期未作出处罚,拖延履行,违反了福建程序规定第28条的规定。
湖南程序规定第109-114条规定了行政裁决制度。李绍雨与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桂林市中级法院(2012)桂市行终字第59号。
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并采纳其合理的意见。在某案中,当事人主张证据采信程序及执法程序违反了湖南程序规定第71条,城管执法局辩称湖南程序规定无上位法依据,行政执法时应不予适用。陈伦钧诉龙岩市新罗区科学技术局不履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科技项目评审申报职责案,龙岩市新罗区法院(2003)龙新行初字第8号。在行政强制案中,虽然判决书未指明具体的程序条款,但是相对人把强制拆除的合理时间视为重要的程序问题,相对人认为根据湖南程序规定,交通局的扣车行为从实体到程序,整个执法行为都是非法的,而且执法人员扣押时未着制式服装,也未出示工作证。
如果因行政执法程序存在不构成严重违法的瑕疵而判决撤销行政决决定,不仅造成行政执法资源和司法资源的浪费,而且不利于对违法行为的及时打击,不利于公共利益的保护及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3)第73条计4次,内容是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告知享有陈述意见、申辩的权利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说明理由。
可是,通过84个案例,我们也看到,地方行政机关和法院经常利用上位法的残缺,把许多新型的、模糊的行政行为挤压到还没有被法律规制的行为类型之中去。某案争点问题是,工商局作出撤销登记的决定告知生效后,相对人是否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法院认为湖南程序规定第76条规定行政执法决定自送达相对人之日起生效,本案因行政决定送达即生效,生效后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产生了公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相对人认为其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要求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于法无据[44]。
人力社保局使用其他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属于湖南程序规定第70条第(一)项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据的规定,该证据未被采纳[17]。温铃祥诉福安市溪潭镇人民政府侵犯承包经营权案,福安市法院1998年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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